食品 原標題:上海自貿區&ldqu衛生o;金改40條”印發 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兌換 10月30日從央行網站獲悉,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 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 方案提出,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研究啟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創新外匯管理體制,探索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限額內可兌換試點; 進一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 不斷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支持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依法設立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安全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允許自貿試驗區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證券期貨業務交叉持牌試點;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設立外資健康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互聯網金融在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 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支持上海期貨交易所加快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建設,盡快上市原油期貨。積極推進天然氣、船用燃料油、成品油等期貨產品研究工作。 不斷加強金融監管,切實防范風險;支持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加強自貿試驗區金融監管服務能力建設,探索本外幣一體化監管體系;加強自貿試驗區金融監管協調,探索功能監管。 另外,方案還衛生表示,上海市人民政府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進一步完善金融信用制度建設等方案。 以下為全文: 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金融開放創新試點 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改革開放和自貿試驗區建設的總體部署,緊緊圍繞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戰略要求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任務,堅持以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為出發點,根據積極穩妥、把握節奏、宏觀審慎、風險可控原則,加快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跨境使用、金融服務業開放和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不斷完善金融監管,大力促進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及時總結評估、適時復制推廣,更好地為全國深化金融改革和擴大金融開放服務。 二、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按照統籌規劃、服務實體、風險可控、分步推進原則,在自貿試驗區內進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先行先試安全,逐步提高資本項下各項目可兌換程度。 (一)認真總結自由貿易賬戶經驗。抓緊啟動自由貿衛生易賬戶本外幣一體化各項業務,進一步拓展自由貿易賬戶功能。自由貿易賬戶內本外幣資金按宏觀審慎的可兌換原則管理。 (二)支持經濟主體可通過自由貿易賬戶開展涉外貿易投資活動,鼓勵和支持銀行安全、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利用自由貿易賬戶等開展金融創新業務,允許證券、期貨交易所和結算機構圍繞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充分利用自由貿易賬戶間的電子信息流和資金流,研究改革創新舉措。 (三)研究啟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適時出臺相關實施細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開展境外實業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金融類投資。 (四)抓緊制定有關辦法,允許或擴大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盡快明確在境內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方式,研究探索通過自由貿易賬戶等支持資本市場開放,適時啟動試點。 (五)建立健全區內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境外融資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綜合考慮資產負債幣種、期限等匹配情況以及外債管理和貨幣政策調控需要,合理調控境外融資規模和投向,優化境外融資結構,防范境外融資風險。 (六)創新外匯管理體制,探索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限額內可兌換試點。圍繞自貿試驗區和安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目標,進食品一步創新外匯管理體制。放寬跨境資本流動限制,健全外匯資金均衡管理體制。統籌研究進一步擴大個人可兌換限額。根據主體監管原則,在自貿試驗區內實現非金融企業限額內可兌換。逐步擴大本外幣兌換限額,率先實現可兌換。 |